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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时间:2021-08-30 10:52       大    中    小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证明名称 行政事项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索要单位 出具单位 监管措施 承诺信息核查方式 备注
1 户口簿复印件 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申请办理丧抚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 《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晋劳社厅发〔2007〕98号)第八十二条、八十三条 市社保中心 公安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 线上/线下/协查  
死亡证明 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申请办理丧抚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 《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晋劳社厅发〔2007〕98号)第八十二条、八十三条 市社保中心 用人单位或医疗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 线上/线下/协查  
火化证明 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申请办理丧抚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 《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晋劳社厅发〔2007〕98号)第八十二条、八十三条 市社保中心 民政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 线上/线下/协查  
无固定收入证明 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申请办理丧抚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 《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晋劳社厅发〔2007〕98号)第八十二条、八十三条 市社保中心 居委会 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 线上/线下/协查  
2 供养亲属无收入证明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6号)第四十三条    市社保中心 乡(镇、办事处) 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 线上/线下/协查  
3 户口簿 《就业创业证》办理 农户或非农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七条的劳动者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提供本人户口、身份和学历等有关证明。 市就业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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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 线上/线下/协查  
毕业证(肄业)证明 《就业创业证》办理 学历情况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七条的劳动者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提供本人户口、身份和学历等有关证明。 市就业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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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 线上/线下/协查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就业创业证》办理 存在劳动关系与否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八条 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按以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市就业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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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 线上/线下/协查  
劳动合同 《就业创业证》办理 存在劳动关系与否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七条被用人单位招用的,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备案手续; 市就业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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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 线上/线下/协查  
营业执照 《就业创业证》办理 营业情况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七条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明; 市就业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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