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7 10:16 大 中 小
被立案单位:代县磊磊固废处理厂
登记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代县上馆镇南桥雁桥医院对面5号商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23MACR3PF2X0
投资人:张士国
主要负责人:郭磊,电话:18865165777。
一、基本案情
2024年2月26日,张戊辰等7名工人投诉2023年10月、11月,在代县磊磊固废处理厂工作,被拖欠工资。
二、处理情况
接到投诉后,我局随即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2月27日,向代县磊磊固废处理厂张贴送达了《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代人社监询字[2024]第003号),向其公司了解工人工资相关情况。
经询问调查核实,张戊辰、张凤来、陈润润、李俊海拖欠工资情况属实;董志强为人工车辆租赁费无法分割;张现红为代县玉丰选厂工人,与代县磊磊固废处理厂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仲裁确定。
2024年4月28日,我局向代县磊磊固废处理厂张贴送达了《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代人社监令字[2024]第003号),责令代县磊磊固废处理厂在2024年5月7日前将张戊辰等5名工人工资支付完毕,并将支付凭证报送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县磊磊固废处理厂到期未支付到位。
2024年5月9日,我局向代县磊磊固废处理厂主要负责人郭磊张贴送达了《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代人社监告字[2024]第003号)和《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听证告知书》(代人社监听告字[2024]第003号)。代县磊磊固废处理厂主要负责人郭磊到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2024年5月15日,我局向代县磊磊固废处理厂主要负责人郭磊张贴送达了《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代人社监罚字[2024]第003号),根据《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二条对其处以行政罚款伍仟元。后续,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移送代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