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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15 16:50       大    中    小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积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忻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忻法治字〔2020〕1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20年忻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的通知》(忻办字〔2020〕36号)精神,我局于2020年3月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在统筹推进全市人社系统立法、执法、守法、普法、社会保障等专项工作,持续推进全市人社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中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我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握全面依法治市要点重点,秉持法治理念,优化营商环境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宣传工作,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举措,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主要举措有: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20年忻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的通知》(忻办字〔2020〕36号)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市人社局党组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 

  1、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了局党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调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积极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为全面做好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列入2020年局党组工作要点,局党组研究通过并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 

  2、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法治理论学习列入重要学习内容。就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面系统学习,把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章、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2次,同时还对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系统研究,听取全局法治建设专题汇报2次,就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举办了局党组书记、局长讲民法典、讲宪法活动,不断深化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尊法守法意识,推动全局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强化法治学习宣传教育 

  按照“七五”普法工作有关要求,市人社局积极履行普法责任,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狠抓普法教育的各项工作,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 

  1、结合工作实际,就开展普法工作进行积极安排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扣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目标,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学习,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义和实施要点,同时深度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党组带头学习。局党组严格按照《市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的要求,将普法学法纳入党组学习计划,把抓好法治学习和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党组集中学习、主要领导带头学习等方式,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制定了普法责任制方案,实现了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清单化管理。要求全局上下就政府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做好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同时针对各科室职能职责和承担办理的业务不同,要求其针对各自业务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深度学习研究,掌握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工作。在确定规定学习动作的同时,要求各科室结合自身需要开展自选学习,全方位实现法治宣传到点、到位、到面,确保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3、积极运用新媒体,创新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手段。我局在普法宣传中,把握每个普法节点,积极创新宣传手段,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渠道,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此外,通过制发和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宣传资料,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同时,积极按照市委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按时推送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信息。 

  4、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提升普法深度和专业化水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我局聘请了专业的律师作为单位法律顾问,积极依托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针对各业务科室常用法律法规,邀请法律顾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就相关法律知识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局普法工作的深度和专业化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劳动监察工作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按照依法行政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印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并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今年局党组中心组两次进行集体学法。一次是组织学习了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局党组全体成员认为,“七五”普法规划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忻州建设的总纲领。要重点宣传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法治素质。另一次是组织学习了《宪法》和《民法典》。局党组成员认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全民法治素质,加快推进法治人社进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人社一体化,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和省人社厅具体安排,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建设在全市的实践运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忻州人社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抓好党内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认真遵守单位各项制度规定,要全面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组织上保障人社部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运行。要求机关职能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在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中组织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 将各项工作要求转化为具体的措施和行动;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合同签发或签订之前都要报局法规科和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行政检查、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清理、法定职权梳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多层次多渠道领域依法治理;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开展司法调查和案件审理,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今年我局共承办行政复议案件三起,全部维持。行政应诉共出庭11次,全部胜诉,胜诉率100%,每次出庭均由我局局长或分管局长、部门领导和法律顾问共同出庭。 

  (四)根据人社系统普法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四法两条例”(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普法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宣传普及人社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宣传“四法两条例”的立法精神和确立的主要制度,宣传公民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的权利和义务,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特别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送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积极组织邀请有关法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家学者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等系列活动。 

  (五)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市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7个,执法人员194人,主要职责是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理劳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并依法纠正查处。执法途径主要有投诉举报专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书面审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双随机”要求确定派出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调查取证、违法认定、行政处罚等工作程序,充分保障用人单位陈述申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权利。加强执法资格管理,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对考试不合格人员取消执法资格。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将劳动保障监察职责、执法依据目录、监察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执法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等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了社会公示。 

  今年劳动保障监察进行日常检查用人单位242户,其中建筑施工企业90户。检查在建项目65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7个、国企项目3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4个。对各类用人单位和项目下达整改指令21份。协调和立案查处欠薪案件29起,为202名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270.94万元。对相关单位或个人社会公布1批次2户,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1件。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认真总结,我们认识到,尽管在宣传落实法治政府、法治人社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方面,我局下了很大的力气,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是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人社系统“放管服”改革还不够深入;人社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够完善;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进程中,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尚不够明确等。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进一步落实完善法治人社建设领导机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依法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重点工作。 

  2、大力提升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逐步扩大法律顾问参与人社系统重大决策事务的广度和深度。 

  3、结合法治人社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年度评价考核标准,加强评价考核工作,确保在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