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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22年承担政府补贴培训机构公告

 时间:2022-03-30 15:07       大    中    小     

   为更好地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圆满完成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培养更多适应忻州转型升级和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的本土高技能人才,全方位推动忻州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西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号)、《关于预下达2022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草案)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22〕3 号)及市人社局印发《忻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评价管理办法》(忻人社函〔2021〕106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培训工作实际,现就确定承担2022年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公告如下: 

  一、确定方式 

  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采取资料审核和实地查看相结合,平时工作和完成培训任务相结合,量化考核与会议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具备培训职能和培训条件的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以及政府部门举办的具备培训职能的就业训练中心、培训中心均可申请,忻州市外机构原则上暂不考虑。 

  三、实施步骤 

  (一)申请报名。符合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机构可以按照申请人资格条件和意愿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30日8时至2022年04月6日18时 

  2.报名地点:忻州市人社局二楼职业技能办 

  联系人:姜承志  贾楠   联系电话:0350—3333677 

  电子邮箱:xzsjnbgs@163.com 

  3.提交资料:加盖机构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同时提供与纸质材料排版一致的扫描后PDF电子版。 

  1)培训机构申请报告书(附件1); 

  2)《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 

  4)印章(学校公章、银行开户、法人、财务章)备案表; 

  5)自有办学场地的产权证明(土地证、房产证等)或租赁办学场地的有效租赁协议(经房产部门备案或出示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学校全景图和理论、实操教室图片; 

  7)教职员工花名册和有关资质证书扫描件、专职人员任意一项社保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8)申请机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 

  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应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二)资料审核。按照上述第3项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三)实地查看。按照《山西省民办培训学校管理暂行 

  规定》《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忻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机构进行现场评估。 

  (四)评估决定。评估小组综合评估情况,形成评估意见,报市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 

  (五)公布使用。市人社局党组审议决定后,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xx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发布,纳入2022年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目录,并按规定签订培训合同。 

  四、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培训机构申请报告书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