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08 11:17 大 中 小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关于印发<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市2021年上半年忻府区、原平市、五台县企业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审核工作经个人申请、单位公示、单位申报等规定程序,通过审核职工档案等原始资料,拟定146名职工符合职工退休暂行办法第一条(二)项规定,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在退休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忻州市长征西街25号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邮编:0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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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特殊工种退休花名公示表(忻府区、原平市、五台县).xlsx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