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16 10:14 大 中 小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拟向有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参加就业见习意愿的各有关单位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市直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能提供适合青年就业见习的岗位,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能够按照要求对就业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见习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就业见习期间,需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每人每月1600元的生活补助,见习单位负担40%、地方财政负担60%。财政负担部分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并与本单位部分同时发放(每月通过银行卡发放后,由见习单位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明细账单)。财政负担部分待相关手续齐全后及时拨付见习单位。同时,就业见习期间需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85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用人单位支付的保费,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申报材料
(一)《忻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二)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有原件及复印件
(三)《见习人员岗位职责及考勤制度》
三、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向忻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送申报材料。
(二)经忻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定后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四、申报时间
2021年7月19日到7月30日截止(节假日除外)。
五、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忻州市长征西街25号劳动保障大楼三楼东楼梯东第一间
网址:http://rsj.sxxz.gov.cn/
电话:3333665
附件:《忻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忻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