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02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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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108号)和《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忻人社办函〔2020〕99号)要求,忻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山西汽运集团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忻州汽车客运中心、山西汽运集团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忻州汽车客运分公司、山西汽运集团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忻州汽车租赁分公司于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对本企业在职职工开展“以工代训”,分别为254人、63人、63人、20人,共计400人。按照企业以工代训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标准,忻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申请补贴资金76200元、山西汽运集团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忻州汽车客运中心申请补贴资金18900元、山西汽运集团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忻州汽车客运分公司申请补贴资金18900元、山西汽运集团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忻州汽车租赁分公司申请补贴资金6000元,四个企业共计申请补贴资金12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4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忻州市职业技能提升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350-3333622 邮箱:28015710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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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 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