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29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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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忻人社办函〔2020〕99号)要求,忻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山西汽运集团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忻州汽车客运中心、山西汽运集团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山西汽运集团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保修厂、山西汽运集团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租赁分公司五家企业于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本企业在职职工开展“以工代训”,分别为296人、66人、64人、17人、16人,共计459人。按照企业以工代训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标准,忻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申请补贴资金88800元、山西汽运集团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忻州汽车客运中心申请补贴资金19800元、山西汽运集团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申请补贴资金19200元、山西汽运集团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保修厂申请补贴资金5100元、山西汽运集团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租赁分公司申请补贴资金4800元,五个企业共计申请补贴资金1377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9日—2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忻州市职业技能提升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350-3333622 邮箱:2801571088@qq.com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 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