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5 09:19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组织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心):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忻市发〔2021〕7号)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现对《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费就读忻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的通知》(忻人社发〔2018〕14号)中脱贫人口就读忻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免除食宿费用等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享受人员
2020年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及动态监测识别的边缘易致贫人口。
二、执行时限
(一)2018年摘帽退出的繁峙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等6县县域内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在2019年-2023年期间可享受该政策。
(二)2019年摘帽退出的五台县、代县、宁武县、静乐县、偏关县等5县及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五台山风景区等4县(市、区)县域内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在2020年-2024年期间可享受该政策。
三、责任分工
市高级技工学校负责将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新生信息按县提供给各县(市、区)扶贫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扶贫办(乡村振兴局)依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拟受助学生信息进行核实;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依据扶贫办(乡村振兴局)核实后的拟受助学生信息对学校予以食宿费用补贴。
四、经费渠道
相关费用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从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解决。
特此通知。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