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3 10:40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文明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科技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组织人社局、民政局、教育管理中心、财政局、社会农村工作局:
现将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52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通过优先招用、专门招录、针对性安置等措施将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乡社区工作队伍中,并按规定落实各项补贴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业,同时要强化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提供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各项激励政策,为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成长空间。
各县(市、区)要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城乡治理总体安排,建立由组织、人社、民政、文明、教育、财政、卫健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并将工作进展和岗位落实情况于11月27日前报市人社局和市民政局。
联系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梁程广
电话:3333618 邮箱:sxxzjyk@163.com
市民政局 闫倩晔
电话:3148185 邮箱:799920346@qq.com
附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
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州市民政局 忻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
委员会办公室
忻州市教育局 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