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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21-01-11 17:15       大    中    小     

  忻州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已公布,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次从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不达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21年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忻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2楼(忻府区九原东街与公园东街北二巷交叉口北50米) 

  根据当前疫情环境,本次资格复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采用分组分时多点审核的方式,对资格复审对象进行错峰定点分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1、考生按照报考岗位要求和《忻州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中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2、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毕业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审核还需提供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士官和士兵须出具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考生生源地为忻州的,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或其他的证明材料。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 

  6、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资格复审之后的各环节工作,将适时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还须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需出示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或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场地。 

    2.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3.考生要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4. 进入资格复审地点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地点等候,不得擅自扎堆聚集。资格复审结束后,按工作人员的要求,保持适当间距,有序离场,不得在资格复审场所逗留。 

  5.对高风险地区来(返)忻人员,一律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对中风险地区来(返)忻人员,一律实施“14+2”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居家观察14天,2次检测核酸)。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余直接来(返)忻考生,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落实闭环管理。 

  6.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资格复审。凡违反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0350-3050032    忻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附件1:忻州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忻州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分组情况 

                                  忻州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