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考试 > 考试公告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 忻州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 忻州市儿童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通知

 时间:2020-09-17 09:09       大    中    小     

  为保障考生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忻州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忻州市儿童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各环节顺利进行,按照《山西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晋人社厅发〔202047号)文件精神,现将本次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考生如下:

  一、考试时间:2020926日上午9:00-11: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922日—925日。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生入场时除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外,还需提供14天体温监测登记表(见附件,入场时收回)、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或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或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可通过国务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动态了解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查询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了解本人14天内旅居史信息。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试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各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所有考生必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

  五、笔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笔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笔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人员的要求,保持适当间距,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考点周围逗留。

  七、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2020年忻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

  忻州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      忻州市儿童医院

                              20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