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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社厅关于第六批山西省院士工作站建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14 15:30       大    中    小     

   关于第六批山西省院士工作站

  建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9]105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省综改示范区: 

  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大力引进“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助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产业技术升级、人才队伍培养,现就第六批山西省院士工作站建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与院士及其团队有合作基础和意向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重点骨干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良好; 

  2、建设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 

  3、与相关领域1名(含1名)以上院士及其团队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或产业化研发活动,并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基础,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计划。 

  4、已形成较完善的院士进站工作支撑条件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5、特聘院士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即,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三、资助政策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科技厅《鼓励建设各类科研技术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晋财教〔2019〕152号),对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建站补助,按照建站工作进展情况分三年补助到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9号),对柔性引进的院士,根据在晋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月2万元的津贴。 

  四、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院士工作站申报的审核、推荐工作。省综改示范区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审核、推荐工作。 

  2、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申请单位须填写《山西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山西省院士工作站情况简表》(可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并提供申报单位与院士签订的设立院士工作站合作协议一份(原件)。《山西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山西省院士工作站情况简表》要内容详实、准确、完整,并经推荐部门审核盖章。申报材料及电子版由审核、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930日。 

  3、院士工作站是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平台,对于加快人才培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市、本部门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联系人:白瑾利  联系电话:7676022 

  地  址:太原市滨河西路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1825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8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