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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社厅关于批转《2019 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快递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9-08-09 10:15       大    中    小     

晋人社厅函〔2019〕1018 号  

关于批转《2019 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快递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社局、邮政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山西省邮政管理局制定的《2019 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快递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 年 8 月 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 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快递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快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邮管〔2010〕73 号)精神,现就 2019 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快递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19 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快递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快递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全省邮政行业中,从事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快递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在晋工作 1 年以上的省外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党员受到党纪处分的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已取得非快递专业工程师职称、现从事快递工程专业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从事专业工作实际,申报快递行业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评审。  

  (二)评审专业  

  快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设置快递设备工程、快递网路工程、快递信息工程三个专业。  

  快递设备工程专业:包括机械工程、自动化工程、工业工程、硬件结构研发、硬件测试、无人机设计、包装工程等专业。  

  快递网路工程专业:包括快递网路规划、物流工程和仓库规划设计、航空运力规划、地理信息工程等专业。  

  快递信息工程专业:包括快递信息系统及软件、网络工程的应用、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智慧地图研发、机房规划与运维等专业。  

  各专业按行业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以上确定的专业类别申报,凡不属于评审专业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快递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条件  

  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在基层一线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0 年、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基层一线人员是指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在项目或施工现场直接从事或参与具体生产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资历条件  

  任工程师满 5 年,即 2014 年底前任工程师;获得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的,任工程师满 4 年,即 2015 年底前任工程师;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2 年,即 2017 年获博士学位。  

  (四)工作能力条件  

  具备扎实的快递工程及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技术水平、技术信息和产业发展趋势;具有独立承担重要课题研究、重大工程项目或重要技术开发的能力,能解决技术生产建设、管理和技术开发与应用中关键性技术难题;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或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承担或主持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撰写专业理论与技术报告、专题报告,以及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专业技术文件审查、技术成果鉴定和验收等工作能力;能够指导工程师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工作。  

  1、快递设备工程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快递各类通用设施设备,精通快递专用设施设备原理和制造,具备主持编写设备发展规划和较重大设备设施研发建设方案的能力;具备主持完成复杂的、技术难度高的专用设备开发或推广运用,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的能力。  

  2、快递网路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快递服务网点、处理中心、 区域和全国陆运及航空集散中心运行,精通快递网路建设、组织、 优化等工作,精通快递网路管理和控制要求;具备主持完成重大网路规划和建设,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的能力,能采取有效技术,消除重大缺陷,提高网路运行可靠性,保证优质、安全、经济。  

  3、快递信息工程技术人员:熟练掌握主要快递信息系统功能和运行,精通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等相关知识和理论,精通快递末端服务、分拨处理、指挥调度等环节的信息系统研发建设、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要求和规范;具备主持完成复杂的、技术难度高的重要快递信息系统研发、建设、调试、维护及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的能力。  

  (五)业绩成果条件  

  任工程师后,取得的业绩、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国家科技专项奖一项以上;或省级科技专项奖、大型企业科技进步奖两项以上;或市级、大型企业科技成果类奖三项以上;  

  2、参加完成 1 项省(部)级或 2 项市(厅)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项目,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以成果鉴定书或项目验收合格书为据,下同),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 1 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技、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参加完成 2 项以上省、市重要骨干企业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或在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主持完成 1 项以上工程项目引进、消化、吸收、生产项目的安装、调试、生产技术维护工作,项目通过验收,并取得实效; 

  6、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快递工程领域的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二项以上(专利须在有效期内);  

  7、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完成国家、省级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并已颁布实施;  

  8、主持提出 1 项以上技术创新建议被省、市有关部门采用,或 2 项以上被单位或有关部门采用,经采用单位组织同行专家评审有 1 项以上对科技进步或行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本单位财务部门出具利税证明)或社会效益;  

  9、作为主要完成人,解决生产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保证安全运行,在设计、施工、设备修造中,能保证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获得省部级单位(包括省级企业)颁发的二等奖 1 项。  

  10、主持完成本专业的工程技术项目,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业绩成果条件中的“主持完成”是指:该项目的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设计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完成人”是指:国家级奖项或项目中,该项目完成人中前 8 名;省(部)级项目中,该项目完成人中前 5 名;市(厅)级或省、市重要骨干企业项目中,该项目完成人中前 3 名。“参加完成”是指:该项目成果鉴定书中所列的主要参加人员。获奖人员为奖励证书额定人员。 

  (六)学术技术条件  

  任工程师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技术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专业学会及专业分会、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单位、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2、除 1 规定以外发表的其它学术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总计三项及以上。专业技术报告指:作为主持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科研成果;标准、规程、专利、工法的理论研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性方案(含施工类的施工组织方案);产品研制报告;实施项目的技术总结等。  

  3、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且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 5 万字(同时须提交一篇答辩材料)。  

  学术论文须是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的工程专业期刊上,字数不少于 2000 字。所提交的论文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的公章。专著须是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适用于工程师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参阅应用的学术、技术专著。学术论文和专业技术报告均可作为答辩材料。使用专业技术报告答辩的,答辩材料须以论文格式撰写,要求具有技术阐述、技术提炼、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字数为 3000字以上。 

  (七)考核条件  

  申报快递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近五年的考核结果都须在合格以上等次。 

  (八)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5 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九)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满足“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第(七)条、第(八)条,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以上优秀等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作为主要完成人(前 3 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二等奖及以上。  

  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 3 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三等奖或省级最高行业奖项最高奖两项以上。 

  3、主持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利税 500 万元以上。  

  4、主持完成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基金)及省级重点工程项目。 

  (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说明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 年以上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三)逐级申报审核。由各市邮政管理局、各市人社局审核后报送高级评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高级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高级评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申报推荐程序,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强化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期限为 3 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预约收审材料,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事宜。预约时间为 8 月 26 日至 8月 30 日,收审材料时间为 9 月 3 日至 10 月 14 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报送,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报送地址:山西省快递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太原市并州北路 2 号邮政大厦 23 层,山西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申报须知、单位及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申报材料填报装订送审说明等,请登录山西省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sx.spb.gov.cn/)“信息公告”栏目下载和查阅。  

  本安排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联系人:田 笃  

  联系电话:0351-8829806  

  电子邮箱:postt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