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30 16:27 大 中 小
忻人社职函﹝2018﹞48号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8年度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副高专业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晋人社厅函﹝2018﹞1090号)有关考试精神,忻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副高级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核定,并由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确定2018年度基层医疗卫生副高级专业考试成绩标准如下:
一、 基层医疗副高合格标准为:
县 级:59分
乡镇(社区)级:55分
二、 全科医学、儿科学、急诊医学专业合格标准为:
县 级:58分
乡镇(社区)级:57分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