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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职业技能提升线下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30 15:37       大    中    小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培训机构、鉴定机构:

  根据人社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一系列指示要求,省人社厅决定暂停一切职业技能提升线下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高度重视

  各级人社部门、各有关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的部门、各培训机构、鉴定机构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要求、决策部署,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强化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服从意识。严格落实省委“五严五防”工作部署,把打赢防控阻击战、攻坚战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最中心的工作,积极配合,主动让路,暂停一切线下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二、坚持防控工作和全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统筹安排

  在抓好疫情防控这项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同时,要积极谋划疫情结束后全年的培训工作,不能停摆、不能耽误。在谋划2020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时,要重点围绕提高“取证率、就业率、增收率”,研究开展“订单式、菜单式、项目制”、“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等培训的方式方法,确定并公布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培训机构目录清单,供培训机构开展线上使用。完善信息实名制系统的清单及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季度,省厅将下发《山西省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办法》。各市要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研究建立日调度、周汇总、月报告工作制度等,为疫情结束后迅速组织培训做好准备。

  三、积极拓展职业技能培训模式

  "线上培训是我们2020年计划拓展的一种培训模式。疫情期间,各市、各有关部门,可积极鼓励培训机构依据确定的培训职业(工种)目录,组织网上报名并探索利用“学习强国”、手机App等手段,开展理论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30%)线上培训。疫情结束后,适时(或根据省厅通知)组织线下实际操作集中培训。也可网上征集一些合格的线上培训机构,共同研究纳入补贴性培训机构、职业(工种)目录的政策措施,报省厅备案后实施。对一些优秀线上培训机构和成熟的培训模式,可推荐给省厅,经遴选后再由省厅向全省推荐。

  四、有关要求

  各市、各有关部门按此通知要求,积极研究部署疫情期间、全年培训的政策、措施、工作推进计划,明确本市、本部门负责培训的联系人,随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厅。

  联系人:王苗苗 13546364347

  陈栋 13623453442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