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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首期创业培训师资(SYB)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9-07-15 17:52       大    中    小      来源:山西省人社厅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为配合做好经济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有关制定长期师资培养计划,提升师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的要求,按照国家师资培训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我省实际,拟定于2019年8月在晋城技师学院举办全省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别

  1、创业培训(SYB)新师资培训班,每期10天。

  2、创业培训(SYB)讲师提高(认证评选)培训班,每期5天。

  二、培训内容

  1、创业培训(SYB)新师资培训班

  (1)了解创业培训概况;

  (2)掌握“创办你的企业(SYB)”教材内容与结构;

  (3)系统掌握“创办你的企业(SYB)”操作规程;

  (4)熟悉并掌握成人教学原理、参与性教学方法、视觉教具的使用、非口头语言表达、课程设计等授课技巧。

  2、创业培训(SYB)讲师提高(认证评选)培训班

  讲师提高培训和讲师认证评选工作一并进行。利用3天时间,研讨创业培训(GYB、SYB)课程及教学方法,交流创业培训(GYB、SYB)教学经验和体会,介绍创业培训项目,规范创业培训游戏模块操作程序,介绍创业培训质量监控体系及其使用,介绍国家最新的创业培训政策等。利用2天时间,创业培训师组织对教师笔试、试讲考核,结合年度创业培训工作表现进行认证评选。

  三、培训对象

  1、创业培训(SYB)新师资培训班

  热爱创业培训工作、具备胜任创业培训管理教学任务潜能, 具有经济、企业管理类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具有不低于5年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承诺有时间和精力承担创业培训管理教学任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备计算机操作应用的一般能力,能熟练使用多媒体教学软件的人员。

  2、创业培训(SYB)讲师提高(认证评选)培训班

  2016年及以后参加创业培训(SYB)师资培训班,并取得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创业培训教师培训合格证书》或列入我厅2018年2月更新的全省创业培训师资库的;具备3次以上全程担任创业培训教学任务的工作经历,熟悉创业培训技术规程,所在培训机构或单位和学员满意度较高的新师资。

  四、报名程序

  1、创业培训(SYB)新师资培训班

  各市人社局、各有关院校创业培训职能部门、省直有关单位,按照省厅下达的计划培训参考名额(附件1),组织选配拟参加创业培训人员报名,并填写《创业培训(SYB)教师培训班教师申请表》(附件2);按要求组织报名人员,根据《创业培训(SYB)教师面试调查表和评分标准》(附件3)进行面试初选。

  2、创业培训(SYB)讲师提高(认证评选)培训班

  2018年2月在晋人社厅函〔2018〕139号文件更新公布的全省师资库当中,具有新师资资质的259人,各市人社局、各有关院校创业培训职能部门、省直有关单位,要对照此名单,根据省厅下达的培训名额,组织拟选配参加创业培训讲师提高(评选)班人员报名初选,并填写《创业培训(SYB)讲师评选审核表》(附件4)。

  以上两类报名人员报名初选完成后,各市人社局、省直各单位统一填写《2019年山西省首期创业培训(SYB)师资培训初选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人员名单按参加的先后排序,连同电子件于7月19日前报省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复审。

  五、考核认证

  创业培训(SYB)新师资培训班考核采用笔试和试讲的形式,创业培训(SYB)讲师提高(认证评选)培训班考核采用笔试、试讲、评选的形式,经考核合格的报国家创业培训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省人社厅颁发《山西省创业培训教师培训合格证书》或《山西省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列入全省创业培训师资库并发文公布。2016年度符合参加提高班条件的新师资未参加本期师资提高培训班并通过认证评选的,不列入再更新的师资库。

  六、其他事宜

  1、2014年以后参加创业培训(SYB)讲师提高培训班并通过认证评选列入全省创业培训师资库的,统一补发《山西省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2017年下半年参加创业培训(SYB)新师资培训班考核合格列入全省创业培训师资库的,补发《山西省创业培训教师培训合格证书》。请各市、各省属驻并高校分别将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核实汇总后,于8月30日前将报省就业培训指导中心核定后补发。

  2、《山西省创业培训教师培训合格证书》和《山西省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的印制和发放由山西省就业培训指导中心负责。

  3、培训班培训费用,按规定省财政给予一定补贴,不足部分及交通往返费用由派出单位或受培训者承担。

  4、具体培训开班时间及参训人员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职业能力建设处  王二利  0351-7676045

  就业培训指导中心  屈晓东  0351-6658512

  电子邮箱:2280496652@qq.com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