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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山西选拔赛暨 2020 年山西省星火项目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时间:2020-03-25 16:50       大    中    小     

  一、大赛目的
  贯彻党的十九大“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人社部“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创响新时代,共圆中国梦”的主题,结合我省 2020 年星火项目创业大赛和星火创业系列活动的整体安排,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我省落地生根。
  二、大赛主题
  凝聚星火力量,共助创业梦想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山西省委、省残联。
  承办单位:山西省就业服务局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负责大赛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市人社部门也要联合本地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初赛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评审委员会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确保大赛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初赛评审专家由各市选派,如有需要,可向大赛组委会申请提供评审专家支持(专家费用由各市承担)。复赛、决赛评审专家由省级创业评审专家库选派和邀请的省内外创业导师组成。
  四、赛制安排
  大赛分主体赛和专项赛。主体赛设高校毕业生组、退役军人组、返乡农民工及新型职业农民组和其他人群组四个组别,按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市组织,复赛和决赛由省组织。专项赛设创新组和创业扶贫组,由各市审核推荐、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选拔,最终确定代表我省晋级全国比赛的优秀创业项目。
  五、参赛对象
  报名参赛项目注册所在地应位于山西省内,项目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年满 16 周岁以上。鼓励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去产能转岗职工、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及新型职业农民、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者报名参赛。
  六、参赛条件
  (一)主体赛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满6个月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高校毕业生组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需为毕业五年以内(含毕业学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专项赛参赛条件
  1.创新组:截至2020年6月15日,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2.创业扶贫组: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参赛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残疾人就业不少于30人(小微企业占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20%)。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一定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各市也可从满足报名条件的历届星火创业项目中推荐。
  七、赛事流程
  (一)报名(3月20日-6月20日)。结合疫情防控,本次大赛所有参赛项目均通过网上报名, 报名地址为http://rst.shanxi.gov.cn/fwpt/wsjb/,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0年6月20日。各市按照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
  (二)主体赛(7月1日-9月5日)
  1.初赛(7月20日前)。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初赛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初赛按参赛项目报名组别分别进行,可通过现场路演、评委打分的比赛形式,产生晋级复赛的创业项目。高校毕业生组、退役军人组、返乡农民工及新型职业农民组每组不少于10个,其他创业人群组不超过10个。各市可将大赛与地方赛事活动有机结合,避免赛事重复。
  2.复赛(8月15日前)。复赛采取“6+4”模式,即项目路演展示不超过6分钟,评委提问不超过4分钟。根据参赛项目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专家合议后,每组前15个创业项目晋级决赛。高校毕业生组、返乡农民工及新型职业农民组、其他创业人群组的复赛分别在晋中市、运城市、太原市进行,退役军人组复赛比赛地另行通知。
  3.决赛(9月5日前)。决赛采取“6+6”模式,即项目路演不超过6分钟,评委提问不超过6分钟。决赛还将设置媒体投票和网络投票,参赛项目最后得分以评委评分、媒体评分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计算分值,评委评分占85%,媒体评分占10%,网络投票占5%。根据参赛项目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专家合议后,最终确定每组12个创业项目获奖,即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同时,省级大赛组委会按照全国大赛组委会的要求推荐晋级“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选拔赛和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
  (三)专项赛(9月5日前)。报名专项赛的创新组和创业扶贫组的参赛团队,须提供创业计划书、参赛 PPT 和视频(播放时长不超过6分钟)等资料,由各市直接推荐晋级,每组2个项目。专项赛则根据各市推荐项目情况,由省级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按照全国大赛组委会推荐晋级的要求进行评审,并分别推荐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选拔赛、决赛。
  八、评审标准
  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社会价值。评审过程中,针对“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评分;针对“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吸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人员就业等方面进行打分。同时,还要关注项目带动精准扶贫和促进经济转型等创业方向,并适当关注项目的商业价值。
  九、奖励和政策扶持
  (一)根据《关于实施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703号)的规定,对主体赛各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星火创业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对其他晋级主体赛决赛的创业项目、推荐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选拔赛和决赛的专项赛创业项目,授予“创业之星”牌匾。
  (三)对获奖的创业项目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推荐入驻山西智创城、山西省大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等政策扶持。
  (四)优先推荐获奖创业项目的第一创始人入选“中国创翼风采录”。
  (五)对晋级决赛的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
  创投对接、创业项目推介展示等创业服务。
  十、配套活动
  为丰富活动内容,提升大赛影响,大赛期间,省级大赛组委会将积极开展创业分享、创业培训、创投对接、创业项目推介和创业访学之旅等多项配套活动(详见附件)。各市组委会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省级活动内容,灵活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业活动,为参赛项目提供指导、培训、推广、融资等方面的深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