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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山西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申报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须知

 时间:2019-10-30 12:16       大    中    小     

  2019年度山西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

  申报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须知

 

      2019年度山西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申报方式采取在线申报,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申报人员及各市、各主管部门请登录山西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申报系统(http://1.71.190.119:14500/#/passport/login),进行注册、登录、申报、审核、下载等操作。请大家在登录前仔细阅读《2019年度山西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山西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申报系统个人用户使用手册》、《山西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申报系统主管部门用户使用手册》及本须知。

  本年度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严格执行个人申报诚信制和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期限为3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系统申报时间

  1.2019年11月6日8:00点—2019年11月11日24:00点,开通系统上报功能,申报者需在本时间段内进行注册、申报,到期自动关网,截止申报。

  2.2019年11月12日8:00点—2019年11月14日24:00点,由申报人对应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申报人员仅允许登录查看审核进度。

  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继续等待评委会审核。主管部门审核驳回,方可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上报,提交后等待主管部门二次审核,二次审核仍被驳回,不可继续上报。

  3.2019年11月15日8:00点—2019年11月19日24:00点,由正高级工程师评委会进行审核,申报人仅允许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评委会审核通过,方可下载打印综合考评表、评审表、答辩材料、专业技术总结。评委会审核驳回,则不可继续上报。

  二、系统填报要求

      1.申报专业选填请参照2019年度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申报专业范围(见附件1)。

  2.学术技术条件填报内容如果是同行专家评议的本领域重点项目技术报告、本领域研究成果,请在学术技术条件模块内“实用技术材料”选项内填写,在“实用技术材料全文”栏内上传本领域重点项目技术报告或本领域研究成果的全文和同行专家评议意见表(见附件2)。

  3.答辩材料和专业技术总结全文请直接复制word格式到答辩材料模块和专业技术总结模块指定框内。答辩材料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上,专业技术总结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字左右。

  4.上传的资料必须清晰真实,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须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上传材料除答辩材料和专业技术总结外,均为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6M。若上传的单个文件是多个有序的图片,须将这些图片转换为一个PDF文件上传。审核意见要求补充印证材料的,须将补充材料和原PDF文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5.填报信息须准确真实,评审通过后,评委会将根据填报信息下达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文件并制作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填报的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名称必须与加盖的公章名称一致。

  三、材料报送说明

  网上审核结束后,审核通过人员携带通过系统直接下载打印好的评审资料纸质版(包含:综合考评表、评审表、答辩材料、专业技术总结)及网上申报涉及的原件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按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及时交由所在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各主管部门审查后,安排专人携带加盖好公章的推荐函、评审资料纸质版在指定时间内报送至评委会。具体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推荐函》格式详见附件3。

  2.加盖公章的评审答辩相关纸质资料具体包括:《山西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综合考评表》一式3份;《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答辩材料》一式3份;《专业技术总结》一式3份。

  3.本人红底小2寸照片1张,背面写姓名、单位。

  4.有关评审工作后续通知,请及时关注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