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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通报

 时间:2019-07-25 10:52       大    中    小     

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巡察办关于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市人社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将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通报你们,请认真学习借鉴,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附件:中共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通报

                 中共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9年7月25日

  中共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

  整改情况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四届忻州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方案》(忻巡办发﹝2018﹞24号)精神及2018年8月23日四届忻州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的安排,2018年8月23日至10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集中巡察。2019年4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自巡察工作开始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上来,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坚持立行立改、边巡边改、集中整改、持续落实的原则,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坚决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人社部门工作上台阶。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对存在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的认识和态度

  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认为此次巡察深入细致、客观实际,反馈的问题客观真实,直指我们的软肋和短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明确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操作性很强。我们全盘接收,并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直面问题,使整改落实成为人社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巡察情况进行正式反馈后,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将反馈意见向分管市领导专题汇报,并将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印发下级党组织,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明确巡察整改的正确方向,迅速安排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局党组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闫中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胡蕙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和机关党委负责人为副主任。自2019年4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3次、办公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

  (三)明确职责分工。为扎实推进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将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下发各有关科室、事业单位,要求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在汇总完善整改清单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并印发了《市人社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总体目标、整改内容、措施、时限和责任分工、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机关上下层层落实,认真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人、责任科室、责任单位,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列出整改时限,确保一件一件整改、一条一条落实。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分管领导直接督导分管科室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切实把握整改方向,落实整改效果;驻局纪检组和局机关党委参与整改落实全过程,采取听取汇报、定期抽查、谈话了解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局党组在各种场合和会议中,多次强调巡察整改工作,督导整改工作进度。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进展情况

  我们坚持立行立改,稳步推进,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认真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我们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分解成7个方面28项进行整改。截至目前,23项已整改到位,人才交流中心和就业服务中心机构整合、退休人员退而不休长期主持工作、外出考察改变行程产生额外费用、违规私车公养和就业服务中心7名扶贫工作人员违规报销差旅费等5项正在积极协调、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市委下发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制定本局2019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上级决策部署纳入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决策,在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上作出安排部署。出台了《2019年省、市政府工作报告人社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忻人社办发〔2019〕1号),细化明确了任务目标、推进措施、责任分解等内容,要求各科室和事业单位每月报送工作进展,确保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得到全面准确落实。二是修订完善《机关公文管理制度》,明确收文、发文、阅文有关程序和规定,严格实行发文审批制度,对于机关发文严格审核,把好文字关、格式关和内容关。三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文件精神,吃透上级要求。出台了《关于印发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忻人社办发〔2019〕2号),认真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非法用工、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四是对承担政府补贴进行技能培训的所有培训机构,严格招投标监管。对拟培训学员利用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实名登记。关于培训机构虚报冒领专项资金问题,责成拨付培训补贴时扣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五是针对就业服务中心驻村帮扶天数不足的问题,选派两名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具体驻村帮扶,严格执行帮扶工作有关规定。六是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四项程序,紧扣“六个破除”主题,聚焦“六个着力”,围绕“六个坚持”,扎实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七是结合“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组织所属支部书记集中培训,观摩学习全省20个示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先进经验,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八是根据忻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整合成立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的通知》(忻编字﹝2016﹞23号),我们研究制定了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三定”方案,已经向市委编委上报,待编委审核通过并印发“三定”方案后,积极向市委提出建议,尽快完成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职责调整、干部配备等工作,以实现机构彻底整合。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并严格落实每周二支部集中学习制度。各支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人社部门实际,制定了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计划。二是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民主生活会剖析内容,加强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每周二组织集体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宣传部门的会议精神。加强文明单位建设,积极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干部职工的思想、行为和工作作风。加强网站、随手拍、政务微博管理,强化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从2018年起,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党组扩大会议记录、办公会议记录和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并根据党务政务分工,明确党组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由党组办主任记录;党组扩大会议记录、办公会议和业务工作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记录。严肃会议记录,准确完整记录会议内容、记录人、责任人等,做好会议纪要撰写工作。二是已经将临时人员全部调整到辅助性岗位,严禁临时编外人员进入财务等关键重要岗位工作,人事考试中心编外会计已于2019年4月25日经人事考试中心集体讨论予以辞退。压减临时用人,已经减少12人。严控新进人员,确保只减不增。三是已经向市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申请尽快配备市就业服务中心领导。四是对4名交叉任职的同志,2018年9月8日党组会就做出了回归原单位的决定,2019年5月21日党组会议明确免除4名同志现任职务的决定,全部整改到位。五是对照市委要求,制定出台市人社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对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作出了具体要求。六是严格按照程序、步骤、方法组织支部换届,确保了换届工作的有序规范。七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讨论支部重大问题。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研究推动支部工作的措施等。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做好群众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党课,突出党内法规的宣讲。八是为每名党员统一购置配发党费证,支部组织委员按月及时收缴党费并做好登记,在局基本户下创建党费专门账户,由局财务人员代管。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出台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了接待范围、接待办法和标准,接待款项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确保公务接待符合规定要求。二是违规公款接待款项已全部退回到单位账户。三是违规公款吃喝涉及部门向党组作出了深刻检查。四是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忻办发〔2018〕38号)规定,我局用车不符合租车要求,从2019年起不再租用社会车辆。研究出台了《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明确公务用车范围、手续、车辆管理等内容,对报销、审核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五是办公用品采购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执行。每季度向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商店结清款项,做到及时结账。六是违规私车公养和外出考察、培训产生额外费用问题,作为案件线索已经移交纪检部门。工伤保险科肖崇德、高飞违规报销车辆燃油费,在4月4日巡察反馈当日下午,已全部主动退回单位账户,并向单位写出深刻检查。就业服务中心孙树林对外出考察期间改变行程产生的费用同样全部主动退回,并向单位写出深刻检查。七是就业服务中心7名驻村工作队员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涉及人员重点查找了相关依据和文件规定,提供了《就业服务中心7名同志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用的情况说明》、《关于提高市委农村工作队下乡伙食费等补助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强市委农村工作队和下乡住村包村干部管理的通知》、《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材料。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经常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在2019年度人社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驻局纪检组长用大量的身边实际案例组织进行了廉政教育,对落实报备、开展监督等规定进行了明确要求。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出台了《市人社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明确了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二是严格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晋人社厅发﹝2015﹞72号文件及《忻州市人事考试各类工作人员配备标准和劳务费支出细则》的规定,对考务开支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三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通过医院医务处,从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在规定时限内进行鉴定,作出鉴定结论。四是对培训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由忻州市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培训考试现场点名后组织考试考核,并填写考试考核报告单。由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核合格后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七)关于巡察整改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4月23日,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制定下发《市人社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专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规定》,对反馈问题逐项整改落实,逐项销号完善。

  在巡察组的正确指导下,我局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巡察组的要求,紧密结合局里工作实际,一是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尽快整改到位。二是对已完成整改的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