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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工伤保险中心2019年度预算说明

 时间:2019-05-24 15:35       大    中    小     

  第一部分:概况

  忻州市工伤保险中心成立于2008年1月22日,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无内设机构。核定编制6人,现实有6人(女性3人),核定正科2名(主任科员1名),副科1名,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主要职责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1.依法征缴全市工伤保险费和检查稽核其缴费情况。

  2.负责办理待遇审核与支付,包括享受待遇资格审核与验证,医疗(康复)待遇审核,伤残待遇审核,工伤辅助器具安装于配置审核,工亡待遇审核和待遇支付等。

  3.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核算管理工作。

  4.编制全市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

  5. 负责全市工伤保险事务,并直接经办忻府区行政区域内的市直及中央、省驻忻各企业以及在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的工伤保险事务。

  6.对“协议医疗”机构管理与指导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及上级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

  忻州市工伤保险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2019年忻州市工伤保险中心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市工伤保险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说明

  工伤保险中心2019年财政预算73.46万元比上年增加11.16%。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10月新招录一名公务员。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1)行政运行预算56.46万元,其中:工资支出49.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8万元。基本支出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2)项目支出预算17万元。其中:工作经费10万元,业务费5万元,工伤事故调查核实费2万。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基金征缴工作经费、业务费、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等。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没有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等三公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

    2019年工伤保险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四)、专业性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9年预算没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忻州市工伤保险中心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