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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国家公务员培训指导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9-05-24 15:41       大    中    小     

  单位概况

  忻州市国家公务员培训指导中心系忻州市人社局下设二级预算单位,成立于2004年12月,经费差额补贴。

  主要职责

  忻州市国家公务员培训指导中心,负责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工作。

  (二)内设机构

  忻州市国家公务员培训指中心无下设科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忻州市国家公务员培训指中心,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预算及说明

  (一)收入预算

  忻州市国家公务员培训指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83.48万元,比2018年减少16.4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48万元,比2018年增加1.71万元,因正常增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调增而提高。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共经费定额标准核定,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87万元。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5万元,比2018年减少18.15万元,因今年只对全市2018年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培训,不对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正、副科级人员进行培训,所以项目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今年“三公”经费无预算。

  三、2019年我单位无任何基金预算。

  四、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2019年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差补事业单位)。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忻州市国家公务员培训指中心

  附件:

  1、忻州市国家公务员培训指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2、忻州市国家公务员培训指中心2019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