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人社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24 15:36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组织人社局,市直各有关企业: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各县(市、区)要明确监管内容,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监管,做好年度核验工作,建立劳务派遣年度核验台账。于2020年4月24日前完成上年度核验,并将公示信息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仲裁监察科,同时报同级社会信用平台、市场监管行政部门。

  市直各有关企业于2020年3月2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2019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及相关核验材料(附件一),材料应如实报告并完备反映和佐证企业年度经营情况及职工权益保障情况。

  对未落实文件要求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市级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队对市直各有关企实行专项监察,督查、监察结果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予以公布。

  联系人:卢炳龙

  联系电话:3333633

  电子邮箱:xzsldgxhzcjck@163.com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