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忻 州 市 总 工 会
忻州市工商联合会
忻州市企业联合会/忻州市企业家协会
忻人社发〔2019〕32号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
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
关于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
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法院、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总工会 山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山西省企业联合会/山西省企业家协会《关于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4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按照省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做好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在10月5日前将处理超审限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情况统计表(附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仲裁监察科。
附件:关于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忻州市总工会 忻州市工商联合会
忻州市企业联合会/忻州市企业家协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