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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及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4 17:41       大    中    小     

                          忻人社办函〔2019〕7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等五部委《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及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19〕256号)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市里已将省就业服务局下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数据信息发给你们,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关系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大局稳定,今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就业服务任务更加繁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各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县(市、区)、社区二级协同,以实名登记为依托,统筹开展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扶持服务、招聘活动、人事代理、就业见习各项就业服务,并将实名制工作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的数据是开展精准就业服务工作的基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将本县(市、区)实名制数据全部导入“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管理系统”中,市里将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县(市、区)适时予以通报。

  二、广泛宣传,扩大登记覆盖面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以高校毕业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提高实名登记工作知晓率,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服务范围。

  (二)多渠道开展实名登记。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在导入教育部门移交数据的基础上,同步通过各类渠道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将在本地求职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帮扶。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在报到接收、失业登记、政策申请等业务办理时,一并对本年度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在各类招聘活动中设立专门登记服务点,为求职的本年度未就业毕业生现场办理登记。要注意信息收集完整准确,必填项不能缺失,并及时将各类渠道登记的信息实时录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做好信息校核、数据查重等工作,保证数据质量。

  三、创新服务手段,开展精准服务

  各县(市、区)要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加强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联系,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帮扶,通过电话调查、入户走访,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精准对接,精确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个人基本情况,逐一摸清需求,分类确定就业服务清单,依托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做好“四个一”服务,将“给毕业生一封信”、“一份就业创业服务清单”打包向毕业生推送,同时要一对一“开展一次职业指导”和“制定一份求职就业计划书”工作;及时通过短信平台、网络媒体等各种渠道推送岗位信息,提供专项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等服务;要特别关注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一人一策专项帮扶计划”促进其尽快就业;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力度,增加现场招聘场次,举办有针对性的专场招聘活动,提高招聘效果,创新模式积极开展网络招聘活动,引导毕业生参加到就业活动中,帮助他们尽快就业。

  四、重点要求

  (一)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各部门间要统筹协调、相互配合、信息共享,以实名登记工作为主体,结合全民技能提升工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三年五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等重点工作,把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专项工作领导组要协调各部门,及时推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就业见习等数据,做到各项服务与实名登记相印证,服务情况动态跟踪。

  (二)动态更新,做到台账实,底数清。各县(市、区)要摸清通过帮扶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去向,联系不上人员情况及原因,动态更新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享受服务及政策等信息,确保已开展就业服务情况全部入系统,同时台账上备注清晰。年底将依据系统录入情况和台账记录进行考核。

  五、做好数据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各县(市、区)要依据实名信息数据库,汇总《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以半月为周期上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9月12日前,务必完成第一次报表上报工作,以后每月的月中及月末上报。

  各县(市、区)要在12月5日前,将2019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工作总结、实名制就业服务台账和年底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报告,报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实名制工作的具体承办责任人及责任领导有变动的,及时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告。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对各县(市、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进度开展监督检查。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