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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D类4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9-06-27 18:36       大    中    小     

尊敬的华永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发挥人才优势积极引导外出能人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促进我市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和就业,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您提出的情况和问题需给您说明的是,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出台的有关促进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和就业政策措施,我市就业局势整体保持稳定,稳中向好。

  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发挥人才优势积极引导外出能人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我们将作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认真落实。下面就我市创业就业情况和下一步措施介绍如下:

  过去一年我市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关于扶持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和就业扶持政策以及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现有省、市、县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吸纳创业就业功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年完成创业带动就业6798

 

 

  

  人,全市共建创业园区10个,其中省级2个,入驻创业实体358个。创业孵化基地10个,其中省级2个,入驻创业实体363个

  进一步完善我市小额担保贷款运行机制,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性小额贷款”的叠加帮扶效应,积极协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与邮储银行忻州分行,完善全市小额担保贷款流程。成立了山西创业融资服务中心忻州工作站,各县(市、区)设立创业担保贷款窗口,全年全市累计发放贷款645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促进外出人员返乡创业。

  一是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支持返乡创业。依托工业化、城镇化带动,依托招商引资项目、产业扶贫项目、农产品加工龙头产业发展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扶贫车间等鼓励支持具备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等人员根据需求创业兴业,大力开发相关配套产业,拓展空间,带动就近就地就业。

  二是发挥特色产业优势开辟返乡创业新空间。引导返乡人员融入区域专业市场、示范带和块状经济,利用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积极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休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创业项目。

  三是充分发挥现有省、市、县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吸纳创业就业功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四是加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创业培训要按规定给予财政创业培训补贴。对于有创业实训需求的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应纳入创业实训范畴。创业实训机构应根据农民工等返乡人员特点,创新实训模式,提高实训效果。

  五是积极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方位公共服务。将返乡农民工等人员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就业、社保等基层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服务站作用,为返乡农民工等人员提供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

  六是加大返乡创业金融服务。引导和支持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初创期、中早期的扶持力度。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范围,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张会军

  承  办  人:张会军

  联 系 电 话:3333618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