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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称评审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19-09-23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原平市永康中学教师皇甫计平,最近要上中高职称,忽然想到我原来本是小学高级职称,后因从乡镇联校调入城区永康中学时,因为它属于完全中学,所以我在06年续聘时未能续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而是领初级十一级工资,在2017年12月取得中学一级资格后,才于2018年2月续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这样我从2016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没有被聘为中小学一级,当时人事局也没让填聘书续聘,只是领绛一级工资,即初级十一级工资,我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是不是断聘?补充一点是我于2006年到2016年被聘为小学高级教师的,而在2013年已经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我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能上今年的中高职称吗?谢谢! | ||
回复状态 | 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19-09-27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和您沟通,根据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任职时间的计算应为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资格根据规定聘任之日算起,未聘任即不计算任职时间。小高资格调入中学未能聘任即视为断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