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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合格人员登记表丢失后补办流程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19-09-12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主管护师资格证补办需要——卫生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但这表丢失了该找哪个部门补办,打市人社局电话咨询说是忻州市卫生局补办,但从同事的该表上看到盖的是忻州市人社局的章!这表到底找哪个部门补办? 还有登报挂失要资格证编号,但资格证一并丢失不知道编号,编号从哪里查?能否用身份证号代替?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19-09-16 |
回复内容 |
《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办须知 一、《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办: 1、个人补发证书申请1份; 2、《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1式2份; 3、登报声明原证件作废的原件(1份); 4、《护士或卫生技术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合格人员登记表》(卫生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其他类)原件、复印件(2份); 5、1寸电子照片(JPGE格式、像素295*413,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电子照片请注明姓名;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7、成绩单复印件(2份)。 携以上材料到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登记办理。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 (1)补办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个人补发证书申请(1份); 2、《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1式2份); 3、登报声明原证件作废的原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的批准文件; 5、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1张);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由原发证机构审核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批准文件及声明作废的报纸等原件并存档,审核通过后由原发证机构携带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花名表》统一到省人社厅行政审批中心办理。 (2)补办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个人补发证书申请(1份); 2、《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1份); 3、登报声明作废的原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的批准文件; 5、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1张);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携以上材料到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登记办理。 《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请登录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xxz.gov.cn“表格范本”栏目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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