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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用公务员工资疑问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19-09-06
信件内容 本人为2018年9月考录为贫困县乡镇公务员,第一学历为大专,毕业时间为2013年7月,同年档案转入当地人社局。2018年办理入职工资定级时,计算工龄,定级为26级4档。 工作中发现政策规定如下: 对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一档,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档。 我县为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咨询我的工资定级是否可以享受高定两档待遇?详询为盼。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9-06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因公务员管理的职能已经划转到市委组织部,请您咨询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电话3039368.